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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开展单招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二条  学校单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唯一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国标代码:10843,河南招生代码:6265,学校全称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的办学类型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招生对象


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考生。


说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考生身份以学校现场确认为准;退役士兵考生身份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我校单招计划1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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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计划按招生对象进行单列设置。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招计划执行。


只招男生专业: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铁道工程技术。


目前各铁路局和城市轨道公司要求辨色力无色盲色弱、视力双眼矫正4.8及以上,辨色力或视力不满足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铁道运输类和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


第五章   现场确认


第七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考生现场确认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参加现场确认的,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视为无效。


受理时间:3月17日8:30-12:00、14:30-17:30


受理地点:幸福校区招生办公室(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八条考生按招生对象类别进行专业志愿填报。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考生可报专业(普通类):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若填报其他专业,将视为无效专业。


退役士兵考生可报专业(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交通运营管理。若填报其他专业,将视为无效专业。


我校只对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进行考核,若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不按照本章程要求填报,所报专业志愿均视为无效,学校不安排考试和录取。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除本章程“第五条”要求的招生对象外,其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视为无效志愿,学校不安排考试和录取。


第七章   成绩评价办法和录取


第九条成绩评价办法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采取“上机测试+面试测试”方式进行。


上机测试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人文素养、职业潜质、职业认知等方面,上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上机折算分=上机测试成绩*0.7;面试测试重点考察心理素质、职业发展、职业规划等方面,面试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折算分=面试测试成绩*0.3。


考试地点: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幸福校区(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考试时间:2024年4月9日,具体考试场次以准考证上安排的为准。


第十条录取原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考生:总分=上机折算分+面试折算分。(总分满分100分)


退役士兵考生:总分=上机折算分+面试折算分。(总分满分100分)


2.录取规则:按招生对象单独排名单独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不做专业调剂录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遇到专业录取最低分考生成绩相同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均依次按上机折算分、面试折算分排序录取。按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最后对仍存在专业录取最低分成绩相同的考生均不录取。


第十一条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s://www.zzrvtc.edu.cn/zsjyc/)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已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招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第八章  收费和资助


第十四条学校学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暂定:老校区(8人间)400元/生.年、新建公寓(8人间)600元/生.年、新建公寓(6人间)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奖助贷情况:根据国家、河南省和我校资助有关政策,入学后,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综合奖学金(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500元/生.年)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还可通过校内勤工助学获得平均300元/生.月的生活补贴等。入学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16000元/生.年,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本人须对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报上级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招生代理与考前培训工作,学校也不组织考前培训工作。所有单招信息以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发布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98号(新校区)


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老校区)


邮编:451460(新校区)   450052(老校区)


咨询电话:0371-66993105   66901341


监督电话:0371-60867996


学校网站:http://www.zzrvtc.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铁院招生办公室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