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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部标代码:14308  省内代码:6290


一、【学校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以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等为招生对象,以培养从事艺术表演、艺术创作、文化事业管理和影视传媒工作的人才为目标,是目前河南省唯一一所艺术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公办艺术类职业院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中既有著名表演艺术家,又有优秀中青年教师。学校下设戏曲、戏剧、舞蹈、音乐、美术等11个二级学院,开设有50 多个专业(含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000多人。


学校为文旅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参与院校,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传统音乐)研究基地承接单位,河南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河南坠子”传承基地,“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群为河南省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是河南省高等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著名豫剧大师、人民艺术家常香玉先生曾任学校校长,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刘忠河、王惠、汪荃珍、孟祥礼、杨帅学,著名影视演员丁岚、张立、李光洁、蒋欣等曾就读于我校,并在各自领域为繁荣当代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贡献。


二、【招生条件】


1、招生对象: 已通过河南省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 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理工类学费4200元/生/年,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600元/生/年(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除以上收费外不收其它任何费用。


四、【报名规则】


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确认成功后,于4月5日-7日登录“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s://zs.hnys.edu.cn)完善个人信息,查看学业水平等级折算成绩,选择是否同意调剂,打印单招准考证。考生务必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录取后能够及时、准确邮寄通知书。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管理服务平台登录帐号:身份证号;登录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


五、【招生计划】


2024年单招计划:3830人。招生专业(含方向):48个。


注: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智能控制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智能设备)专业为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专业。


六、【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考试


(1)具有学业水平等级的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根据语文、数学、思想政治的学业水平等级折算文化素质成绩,折算标准为:语文A—100分,B—80分,C—60分,D—40分。数学A—50分,B—40分,C—30分,D—20分。思想政治A—50分,B—40分,C—30分,D—20分。语文、数学、思想政治折算成绩之和即为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


(2)未取得学业水平等级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思想政治)。满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50分,思想政治50分。


(3)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此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定为200分。考生被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根据专业特点由学校划分专业类别,各专业类别分别命题,满分200分。考生需根据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所属的专业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我校单招专业分为艺术类和普通类,每类下面又细分为多个专业类别。艺术类专业划分为16个专业类别:戏表类、戏音类、表演类、中国舞类、流行舞类、国标舞类、声乐类、器乐类、流行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照明类、摄影类、播音类、录音类、空乘类。普通类专业划分为5个专业类别:乐器制造类、编导类、新闻类、文产类、计算机类。其中美术类、书法类、计算机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为笔试,其他专业职业技能测试为面试。各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范围详见学校官网/招生信息/2024年单招招生简章、2024年单招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3.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考生须在学校官网招生信息栏目下载并填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于3月20日-22日(每天9:00-18:00)将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获奖证书或职业资格、高中(中职)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安全方式送达学校招生就业处,过期不候。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后公示,并上报教育厅备案。


(二)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4月8日9:30—11:30、4月9日9:30—11:30


职业技能:4月8日下午、4月9日下午


各专业考试具体时间详见单招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


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四)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zs.hnys.edu.cn)查询本人成绩。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单招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录取原则:学校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划定专业类别。


1.普通类专业:所有专业类别划定统一的文化素质合格线,对不同的专业类别分别划定职业技能合格线。对合格线上的考生在同一专业类别中按总成绩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意愿在同一专业类别中进行调剂。考生第二及以后志愿专业如与第一志愿专业所属的专业类别不同,又不同意调剂者,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高者。


艺术类专业:所有专业类别划定统一的文化素质合格线,对不同的专业类别分别划职业技能合格线。对合格线上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成绩在同一专业类别中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意愿在同一专业类别中进行调剂。考生第二及以后志愿专业如与第一志愿专业所属的专业类别不同,又不同意调剂者,不予录取。职业技能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高者。


未录满的专业由学校适当调整计划。


八、【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九、【奖学金及资助政策】


家庭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同时学校还设有各类校内奖学金。


另外,学校还设有新生 “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


4.国家助学贷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5.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6.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综合奖学金:每年:特等:4000;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8.临时困难补贴:受助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的临时困难补助范围为1000 -10000元,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特殊情况,经领导审批,可予以适当增加。


9.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根据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和上岗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酬;临时岗位一般以工作时长计酬,按小时支付,给予每人每小时不低于12元的报酬。


十、【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校单招准考证。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十一、【体检要求】


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单独招生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单招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371-60867559


十三、【考生须知】


学校单招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规章制度执行,一直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始终坚持阳光招生、规范办学,从未委托中介机构招生,未以任何形式承诺预报名、收费用、包录取。提醒广大考生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信息以及我校官网(http://www.hnys.edu.cn)查询学校相关招生信息、规定和要求,切勿轻信任何虚假、违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十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根据教育厅核准的办学地址另行通知


学校官网:http://www.hnys.edu.cn


学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zs.hnys.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 60915002,60915003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