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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24年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评价,择优录取。针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学院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三条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遵守高校招生相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请报考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濮阳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七条 国标代码:14790  河南省招生代码:6370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濮阳市大庆路与挥公大道交叉口


第九条 颁发证书学院名称:濮阳科技职业学院


第十条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院简介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是2023年1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坚持“德育为先、技能为重、创新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思路,秉承“崇德兼善、奋发图强”的校训,力争办成“办学有特色、省内居前列、国内有影响、国际有合作”的示范性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全面领导我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所有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组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表)。招生计划(含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社会考生)共计400人,其中退伍军人单列计划5人(免文化素质考试,仅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学院可视报考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计划单列执行,学院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章 志愿填报


凡符合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并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按照规则填报专业志愿,规则如下:


1.各类考生可依据其生源类型填报1-5个专业志愿。


2.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3.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符合退役士兵计划单列要求的考生须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我院志愿后,于3月24日17:00之前携带本人《义务兵退出现役证》、身份证原件、资格条件审核表,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验证登记。


第七章 考试


第十七条 考试须知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5日9时至7日18时,请登录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pykjzyxy.com)自行下载打印。


2.考试时间:2024年4月8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濮阳市大庆路与挥公大道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


第十八条 命题与考试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生进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专业技能)”测试。两项测试分值占比各50%,总分300分。


(一)考试办法


1.中职考生、社会考生


中职生、社会考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依据,考试内容为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30分)三科综合。满分150分,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


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依据,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通用技术、岗位技能等。满分150分,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


2.高中考生


高中毕业生采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成绩等级,A级按满分的95%认定;B级按满分的90%认定;C级按满分的80%认定;D级按满分的58%认定。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30分)三门科目等级成绩折算后求和。无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科学素质、专业素养、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满分150分,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


3.退役士兵


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仅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职业潜能、职业倾向和综合能力。满分15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和“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


第八章 录取规则及办法


第十九条 成绩计算方法


1.普通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单招考试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分配考生的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2.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专业技能)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个别专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院将招生计划调至2024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时执行。


4.退役士兵考生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据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通过学院官网(http://www.pykjzyxy.com)发布。发布期间,考生可通过登录学院官网进行查询。对成绩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申请成绩复议,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


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申请复议,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待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九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第二十二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院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二十三条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2024年3月21日18时前由考生本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生源学校确认考生获奖情况后将上述申请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报送我院招生就业处。


我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要求公布: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440元/生/年(8人间),如遇到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及资助措施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4000元、3300元、2600元/年三档)以及学院奖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学年)以及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同时在新生报到期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十一章 新生入学和待遇


第二十六条 通过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我院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并参加全日制培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并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录取资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学生按照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安排教学,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应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章  附则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往年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部门: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大庆路与挥公大道交叉口


邮政编码:457100


联系电话:0393—3210699、3969988


监督电话:0393—396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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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pykjzyxyzs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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