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录取名单>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关于公示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成绩查询(公示)及复核工作阶段已结束,根据《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以下简称“《2024年单招章程》”)、《关于公布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各专业普通类考生和对口类考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及《关于公布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模拟录取后个别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处理情况的通知》之规定,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4月23日(4月20日周六、4月21日周日我校相关部门正常工作),公示期间,考生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反馈,电话:0391-8767021。
关于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录取事项的相关说明:
一、录取规则
根据《2024年单招章程》第五章第十六条之规定,我校于2024年3月27日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各专业普通类考生和对口类考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链接:https://www.hciit.edu.cn/zsxx/info/1021/1705.htm);根据《2024年单招章程》第八章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我校于2024年4月18日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模拟录取后个别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处理情况的通知》(链接:https://www.hciit.edu.cn/zsxx/info/1021/1722.htm)。上述两个通知确定各专业的普通类和对口类的单招计划后,我校根据《2024年单招章程》第八章之规定,划定拟录取名单。当遇到专业录取最低分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成绩中有一项为缺考或为0分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普通类和对口类录取最低分
根据上述录取规则,各专业普通类和对口类录取最低分如下:
三、放弃录取资格申请办法
公示期间,如有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可于2024年4月21日17时之前向我校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取消相关考生的单招录取资格。
申请办法:考生下载并打印《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见附件),根据要求填写表格,拍照后将照片发送指定邮箱:hngxxyzslq@126.com,之后请保持电话畅通,等待进一步通知。
四、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最终录取名单为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凡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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